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始建于年的山东省中医药学校,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胶东半岛烟台,有两个校区,分别在著名旅游风景区烟台养马岛和素有“梨乡”美誉的莱阳,占地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学校资产总额7.86亿元、实验实训设备套。学校建有藏品丰富、底蕴深厚的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拥有山东省财*重点支持建设实践教学中心7个,紧密型产学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厂中校)60个,“校中厂”11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处,订单培养班5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藏书73万余册。建校60多年来,学校秉承“励志笃学、厚德济生”的校训,发扬“团结、严谨、勤奋、奉献”的校风和“勤学慎思、惟真惟新”的学风,坚持“立足山东、辐射全国,依托行业、开放办学”的办学定位、“产教融合、医教协同,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为本、以文化人、立德树人、精技善能”的育人方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文化润校、依法治校”的发展战略,面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培养“品优技高”的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在办学实力、办学效益、核心竞争力、人才培养质量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的跨越,形成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心健康;4.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年12月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学校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根据鲁人社字〔〕44号文件的精神,应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在试用期内取得并向学校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