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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医生,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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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安顺市卫健局获悉,贵州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符合《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卫健发〔〕3号)中的报名条件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相关规定的人员,可以报名申请参加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9月16日0时至年9月25日24时,报名网址:
  
  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间为年9月27日至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以各地安排为准。现场审核提交材料地点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申请人须亲自到审核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所提交的纸质材料须与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1);
  
  2.《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1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须在附件1内填写);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5例印证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附件5);
  
  6.两名推荐医师的推荐材料:须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8.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9.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每年跟师实践不少于个工作日,学习笔记每年5篇,临床实践记录每年5篇,体现师承指导老师学术特长和经验的跟师学习经验总结字以上等);
  
  10.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在附件1内填写);
  
  11.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在附件1内填写);
  
  12.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2);
  
  2.《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1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附件2内填写);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5例印证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附件5);
  
  6.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在附件2内填写)及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附件2内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可另附);
  
  8.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原件(附件6),由申请人长期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或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附件7);
  
  9.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即年7月1日)之后的部分,须提交中医医师指导医术实践活动情况证明(附件8)。
  
  10.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三)在年5月1日前取得中医师(士)专业技术职称,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但未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2,本类型申请人不提交“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
  
  2.《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1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附件2内填写);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5例印证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附件5);
  
  6.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附件2内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可另附);
  
  7.《中医师(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8.县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部门的认证文件复印件;
  
  9.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中医师(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县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部门的认证文件复印件,二者选其一即可。
  
  (四)取得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2,本类型申请人不提交“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
  
  2.《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1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附件2内填写);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5例印证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附件5);
  
  6.本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五)在贵州省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1,本类型申请人不提交“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
  
  2.《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1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附件1内填写);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5例印证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附件5);
  
  6.《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8.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附件9,经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由指导老师和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等);
  
  9.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六)在贵州省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2,本类型申请人不提交“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
  
  2.《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1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附件2内填写);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5例印证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附件5);
  
  6.本人《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七)在贵州省已经取得《民族医资格证书》或民族医从医资格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2,本类型申请人不提交“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
  
  2.《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1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附件2内填写);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5例印证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附件5);
  
  6.本人《民族医资格证书》或民族医从医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八)列入市(州)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传承人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2,本类型申请人不提交“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
  
  2.《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1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附件2内填写);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5例印证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附件5);
  
  6.包含本人在内的市(州)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以上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时只需提交一份。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过程中涉及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的,应当按照《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附件10)、《中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11)规范填写。申请人选择本人擅长治疗病证或科目,原则上,每人限报1个病证科目或同1个病证科目下不超过3个病证。同时,根据实际治疗情况,选择内服方药及在《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中选择所用中医医疗技术,外治技术类应明确医疗技术种类,一般不得超过3类中医医疗技术。
  
  经县级初审(年10月11日至年10月25日)、市级复审(年10月29日至年11月16日)、省级确认,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即为参加现场考核考生。对考生制发《年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具体考点和考核时间以个人准考证信息为准。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以专家现场评议(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考核专家根据考生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提问、分析、评估,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还可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其医术专长的效果。
  
  根据考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类、外治技术类、内服为主外治为辅类和外治为主内服为辅类共四类进行考核。
  
  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请勿轻信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有关考核的*策及事项以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和正式文件发布信息为准。申请人可登录“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系统”查询考试信息,并密切
    
  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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