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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4 16:53:00

医师须知:新《医师法》六个立法导向

导语:鉴于不同身份、不同岗位对《医师法》的学习重点有所差异,杏林职苑通过逐条深入学习、研究《医师法》,根据立法导向(立法思想),打破“章”的界限,将其划分为六大模块,即:夯实基层、扶持中医、放宽权限、从严要求、强力保障、多元共治,并对每个模块的法律条款逐条进行主题挖掘、内容解读,同时以“杏林职苑学习笔记”的形式对每一模块进行总结或要点提示。本章节可供医师、医学生和医务管理人员学习参考,也可作为医疗机构《医师法》培训教案使用。

立法导向1-夯实基层

《医师法》第34、39、40、41、46、47条主要内容,都体现了“夯实基层”的立法思想。强基层、补“短板”,也是新医改的主要任务之一。

第34条关于助理医师:独立执业依据增加“本人实践经验”引导基层助理医师不断提升诊疗能力。

第39条关于继续教育:为医师培训、继续教育提供条件,优先保障基层、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

第40条关于继续教育:明确卫健部门组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培训的责任。

第41条(新增)关于基层委培: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号)关于定向订单免费培训医学生政策,现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卫健法、医师法)。

第46条(新增)关于基层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的做法年就开始了。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卫政法发[]8号)。现上升到医师法。关于“对口支援”,年2月23日原卫生部召开会议,部署西部11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试点工作,之后不断完善与加强,现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卫健法、医师法)。

第47条关于乡村医生:在原45条大幅完善,本条规定了向基层倾斜的系列措施,国家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对乡医的教育培训、收入补助机制和养老等政策,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

杏林职苑学习笔记:

医院医师晋升为正、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立法导向2-扶持中医

《医师法》第11、20、14条主要内容,都体现了“扶持中医”的立法思想。《健康中国规划纲要》明确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俗称38字卫生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其中“中西医并重”体现了中国特色,一直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卫生工作的重点。

第11条关于师承专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满5年,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考核合格,办法《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现上升到法律层面并降低了门槛(取消5年限制)。

第20条关于个体行医:个体行医,需要在医疗机构执业满五年。但以师承方式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的,没有此限制,取得执业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后便可个体行医。现取消师承中医(专长)医师个体行医5年限制。

第14条关于执业活动: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以师承取得资格的除外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执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可采用西医药技术方法。可见,中医医师执业科室与执业范围均已松绑,中西医结合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杏林职苑学习笔记:

以师承方式和通过考试取得的中医医师资格证之区别,可见一斑。

立法导向3-放宽权限

《医师法》第14、15、29、30条主要内容,体现了“放宽权限”的立法思想。在加强培训、考核,严格监管前提下,适当放宽医师执业权限,有利于医疗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14条关于执业活动:西医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西医医师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中医医师执业活动新政参见前面“立法导向2-扶持中医”。

第15条(新增)关于多点执业:年已出台政策,即《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年)第十条。现提升为法律,鼓励医师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第29条(新增)关于合理用药:用药要求。新增超说明书用药规定(本专栏其他章节重点解析)赋予医师更多诊疗自主权。

第30条(新增)关于在线医疗:年已出台互联网医疗政策,即《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现提升为法律,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缓解看病就医难题,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杏林职苑学习笔记:

医师法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为作为健康中国建设主力军的医师提供更大的职业舞台:更大的执业空间,更多的诊疗权限,更高的诊疗效率。

本专栏“杏林职苑:新《医师法》专题式学习笔记”,以专题形式深入解读《医师法》,并系统梳理了与之关联的法律法规,重点讲解“夯实基层、扶持中医、放宽权限、从严要求、强力保障、多元共治”六大构面,和“终身禁业制度、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医师报告义务、公共场所自愿救人免责、非医师行医”五大重点。可作为新《医师法》创新型培训教案使用。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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