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年龄:
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根据鲁人社字[]44号文件的精神,应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在试用期内取得并向学校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