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1、五行相生与相克(正常情况下)
(1)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关系
顺序:木→火→土→金→水。木(相邻为相生关系)。
相生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母子关系)。
(2)相克: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顺序:木→土→水→火→金→木(间隔的为相克关系)
相克关系:我克者,为我“所胜”;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所胜、所不胜关系)。
以火为例:水克火,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故火水为火“所不胜”;
以火为例:火克金,我克者,为我所胜。故金为火之所胜。
2、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以维持协调平衡的关系,推动事物间稳定有序的变化与发展。
五行制化的规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止亢而为害;即在相生中有自有克制,在克制中求发展。
3、五行的母子相及(相生关系出现异常)
(1)母病及子
含义: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
规律:母行虚弱(亢盛),引起子行亦不足(亢盛),终致母子两行皆不足(亢盛)。
(2)子病及母
含义: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母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
规律:
①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终致子母两行皆亢盛,一般称为“子病犯母”;
②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终致子母俱不足;
③子行亢盛,损伤母行,以致子盛母衰,一般称为“子盗母气”。
4、五行相乘和相侮(相克关系出现异常)
相乘:是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的过度制约或克制(相乘的次序是与相克相同)
相乘次序:木→土→水→火→金→木。
发生条件
①太过——克我者太强,如木亢乘土。
②不及——我克制态弱,如土虚木乘。
(2)相侮:是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过度克制现象。(“反克”,与箭头的方向相反)
相侮次序:木→金→火→水→土→木。
发生条件:
①太过——被克者太强,如木旺侮金。
②不及——克者太弱,如金虚木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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