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山医院建院于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医院。在本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中,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和山东省的号召,先后多次派出重症、呼吸等专业医护人员支援湖北、内蒙古、长春等地,为最终取得疫情防控的胜利作出中医药贡献。未来,医院将继续坚定走中西医结合的发展道路,进一步提升急危重症救治水平,为建设“中医特色突出、现代技术卓越、综合实力雄厚、服务品质优良”医院而不断努力。现诚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二、招聘岗位和人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中级岗位工作人员16名,初级岗位工作人员5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5月14日以后出生)。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年4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可先报名,并于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二)岗位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四、招聘程序(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个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分开报名的方式。(1)初级岗位报名时间:年5月17日至年5月24日报名方式:报考初级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