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院
(医院)济南市第一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人快速了解~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号)、《关于印发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8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68人,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年7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应聘初级、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7.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9.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